中華民國工程技術管理協會
鑑定案審核/審查作業要點
中華民國工程技術管理協會108年9月20日第七屆第二次理、監事聯席會議通過。
一、鑑定人報名與審核作業要點:
1、本作業要點依中華民國工程技術管理協會鑑定工作作業辦法第二條訂定之。
鑑定人依下列方式產生:
(1)採自行報名方式辦理,報名時應填妥承辦鑑定業務報名表(附件一),於規定期限內向本會報名。
(2)由當屆理、監事、鑑定委員推薦(每位限推薦一名)方式辦理,應填妥承辦鑑定業務推薦表(附件六),於當屆第一次鑑定委員會會議前向本會推薦為鑑定人。
2、本會會員如有違反執業倫理情節重大或遭主管機關懲戒者,三年內不得擔任鑑定人。
3、報名會員須據實填寫相關資料,否則移送本會執業倫理委員會處理,必要時得邀請相關人員列席。
4、報名之會員應經鑑定委員會審核,必要時得邀請相關人員列席。
二、指派鑑定人作業要點:
1、 依據委託鑑定個案專業領域和本質的不同,鑑定人除具備有鑑定所需之特別學識經驗或經機關委任有鑑定職務者,符合委託業主之需求外,亦同時審查其倫理、品德操守,以確保公正、無私、專業之鑑定。
2、 由鑑定委員會指派之鑑定人,應正式函告委託單位,經該單位同意後即可聘任之。
三、鑑定案對外報價審核作業要點:
1、本作業要點依中華民國工程技術管理協會鑑定工作作業辦法第六條訂定之。
2、報價審核小組負責審核鑑定案報價事宜,以書面審查為原則,小組成員間如有重大歧見無法取得共識時,得召開審查會議議決,並請符合該專業領域之指定鑑定人(下稱鑑定人)列席說明。
3、指派鑑定人接獲協會通知承辦鑑定案件後,應完全瞭解鑑定工作內容及處理本鑑定案所需工料費用,鑑定所需費用(人力動員、資訊取得、檢測試驗…等)詳實列舉估算,於五個工作天內以書面具名並檢附報價總表(附件二)及估價詳細表(附件三)送交協會報價審核小組審核。如因需至現場會勘或等申請單位提供資料者,得於現場會勘後或收到申請單位提供之資料後五工作天內報價。報價審核小組處理原則如下:
(1) 由該鑑定案之報價審核小組成員審查鑑定人之報價,並填寫鑑定人報價審核表(附件四)及回傳至本會彙整處理。
(2) 若鑑定人之報價超過100萬元(未稅)或超過報價審核小組所有成員之建議鑑定費用之平均值的140%時,應召開審查會議議決;
(3) 若鑑定人之報價介於報價審核小組所有成員之建議鑑定費用之平均值的110%至140%間,則採用前述兩者之平均值;
(4) 若鑑定人之報價低於報價審核小組所有成員之建議鑑定費用之平均值的110%,則依鑑定人之報價;
(5) 報價審核小組審核報價之結果,如與鑑定人之報價不同時,應與該報價鑑定人商議。報價審核小組需視鑑定人之意見,逕行決定是否調整原議決之費用。無論報價審核小組是否調整原議決之費用,鑑定人應於三工作天內決定是否同意依報價審核小組所議決之費用。鑑定人若同意依報價審核小組所議決之費用修正報價時,應簽署鑑定費用簽認通知函(附件五)並回傳公會;如鑑定人無法依報價審核小組所議決之鑑定費用承接鑑定案件,則改由下一位鑑定人依審議價格承接,依此類推。
(6) 預計完成時間(工作天)以報價審核小組所有成員之平均值為準。
4、公會發函委託單位繳交鑑定費用,於委託單位繳交鑑定費用後即為成案;成案之鑑定費用超過15萬元(未稅)者,鑑定人應於三工作天內,依鑑定工作作業辦法組成鑑定組,通知本會該區辦事處,並立即進行鑑定工作。
5、鑑定組須依第3點及第4點的期限辦理,若無法配合,視同放棄承接此案。
6、委託單位完成鑑定申請手續後,以二週內完成對外報價為原則,惟委託單位有迫切需求時,應儘量配合。
四、鑑定報告書審查作業要點:
1、本作業要點依中華民國工程技術管理協會鑑定工作作業辦法第七條訂定之。
2、鑑定報告書審查採書面審查與會議審查二階段,鑑定組(指派鑑定人) 將鑑定報告書初稿送交本會,初稿即送本委員會初審審查人員進行審查,審查期限由該區副主委(或主委)決定。
3、本會彙整書面審查意見,先行送鑑定組(指派鑑定人)參考。初審(協審)作業期間,必要時得召開會議,承辦鑑定案件之鑑定組(輪值鑑定技師)應出席審查會議說明。鑑定組(指派鑑定人)應於初(協)審會議所決定之工作天數內送交鑑定報告書修正版至本會,否則視為逾期,並依執行鑑定工作作業承諾書第四條規定予以罰款。
4、初審(協審)之書面審查費支領標準:以鑑定費用為基準,理事長、主委及副主委各為1%,指派鑑定委員為2%,每案每人費用不低於新台幣2000元。另,出席審查會議費用依公會規定辦理。
五、本鑑定案審核/審查作業要點經理事會議通過後實施,修訂時亦同。
附件一:中華民國工程技術管理協會―承辦鑑定業務報名表
附件二:中華民國工程技術管理協會―鑑定案件報價總表
附件三:中華民國工程技術管理協會―鑑定案件估價詳細表(EXCEL檔)
及鑑定案件估價詳細表(格式範本)(EXCEL檔)
附件四:中華民國工程技術管理協會―輪值鑑定人報價審核表
附件五:中華民國工程技術管理協會―鑑定費用簽認通知函
附件六:中華民國工程技術管理協會―承辦鑑定業務推薦表
附件一
中華民國工程技術管理協會
承辦鑑定業務報名表
請依下表詳實填寫:
姓 名 |
|
出生年月日 |
|
會籍編號 |
|
學歷(包括科系所) |
|
主要經歷 |
|
主要專長 |
|
通訊地址 |
|
電話/傳真/手機 |
|
電郵(E-mail) |
|
報名承辦鑑定業務之區域(請勾選擇一區報名) |
□ 北區(基隆市、新北市、台北市、桃園縣、宜蘭縣、 花蓮縣、澎湖縣及連江縣(馬祖)等)
□ 中區(台中市、彰化縣、南投縣、新竹縣、新竹市、 苗栗縣、雲林縣等)
□ 南區(嘉義縣、嘉義市、台南市、高雄市、屏東縣、 台東縣及金門縣等) |
附件二
中華民國工程技術管理協會
鑑定案件報價總表
委託單位:
發文字號:
鑑定事項:
預計完成時間:接到協會通知開始鑑定後,於 工作天內。
報價說明:詳附件-鑑定費用總表
請依工作項目及內容分析報價明細,供報價審核小組參考,謝謝!
指派鑑定人簽名:
電話:
日期:
附件三
註1:估價詳細表另詳EXCEL檔(檔名:鑑定案件報價估價詳細表-空白)
註2:估價詳細表另詳EXCEL檔(檔名:鑑定案件報價估價詳細表-格式範本)
附件四
鑑xxxx-yy(?x)xxxx公司
中華民國工程技術管理協會
鑑定人報價審核表
一、檢附報價總表及估價詳細表、委託單位來函(含相關附件)、鑑定申請書。
二、請於YYY年MM月DD日?午TT時前回覆(WORD檔),以利後續作業。
三、報價審核情形
審核小組
(請勾選) |
審 核 結 果 |
□理事長
□主委
□副主委
□輪值鑑 定委員 |
鑑定人報價費用 |
預計完成工作天數 |
□同意
□不同意 【建議鑑定人報價費用:新台幣_________元(未稅)】
註:請務必填寫建議鑑定人報價費用,並針對估價詳細表填寫意見及敘明理由:
|
□同意
□不同意
【建議鑑定人預計完成工作天數:_____日】
|
簽名: 日期:
附件五
中華民國工程技術管理協會
鑑定費用簽認通知函
受 文 者: E-mail:
手 機: 傳真: 頁數(含本頁): 1
聯 絡 者: 電話: 日期: 年 月 日
主旨:有關「 」鑑定案,經報價審核
小組核定之鑑定費用為新台幣 元(未稅), 貴鑑定人是否同意以此價格承接本案,請於 月 日下午5時前簽名回傳 區辦事處,謝謝。
------------------回 覆 單(請於___月___日前回傳 Fax. )------------------
技師: (簽名)
□ 同 意
□不同意(請敍明原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六
中華民國工程技術管理協會
承辦鑑定業務推薦表
請依下表詳實填寫:
ê被推薦人姓名 |
|
出生年月日 |
|
ê會籍編號 |
|
學歷(包括科系所) |
|
主要經歷 |
|
ê主要專長 |
|
通訊地址 |
|
電話/傳真/手機 |
|
電郵(E-mail) |
|
報名承辦鑑定業務之區域(請勾選擇一區報名) |
□ 北區(基隆市、新北市、台北市、桃園縣、宜蘭縣、 花蓮縣、澎湖縣及連江縣(馬祖)等)
□ 中區(台中市、彰化縣、南投縣、新竹縣、新竹市、 苗栗縣、雲林縣等)
□ 南區(嘉義縣、嘉義市、台南市、高雄市、屏東縣、 台東縣及金門縣等) |
被推薦鑑定人聲明:以上各項皆據實填寫,若有不實或錯誤本人自行負責。
推薦人:______________ c理事c監事c鑑定委員(請勾選)日期:
被推薦人簽名: 日期:
備註:一、每位推薦人至多限推薦一名,請於當屆第一次鑑定委員會會議前傳真或掛號郵寄抵達(來電確認),傳真:(02)2368-0170
二、有「ê」欄,請務必填寫。
|